2月22日,安徽省人社厅会同省医保局、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,明确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,全省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。参保单位和职工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,待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正式公布后再调整。
2月22日,安徽省人社厅会同省医保局、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,明确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,全省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。参保单位和职工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,待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正式公布后再调整。